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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评估记录表

  • 消防安全评估记录表
     
    (示范文本)
    委托单位:    评估项目:    评估时间:  
    项目负责人: 
    (评估机构)

    表C. 1 (续)
    填写说明
    1.本记录表由于评估机构在实施消防安全评估时现场填写使用,评估

    表C. 1 (续)
    单位名称   委托方  
    单位地址   检查 时间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其他:
    注: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应注明其版本号
    评估人员 tJU ZX. 冈位 姓名 分工 签字 职业资格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单项负责人   执业印章  
    委托方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6.1.1建筑消防合法性
    6.1.1.1
    消防验收合格的手续、竣 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或者 经抽査合格的手续、消防 安全检查法律文书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应持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文书或备案凭证,公众聚集场 所还应糸 、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文书
    6.1.2. 1 建筑物或场所的使用功能
    -致性/
    使用功能、用途应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消防 安全检查时确定的用途一致。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履行 合法手续
     
    6.1.2建筑使用情况
    6.1.3总平面布局
    6.1.3. 2
    同 间.
    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1.3. 3
    6.1.3. 4
    筑不
    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
    部位之间擲
    消防车道的设置形 足消防车通行的情况
    消防扑救面 地的设置位置 承载能力、坡度
    6.1.3. 5
    停机坪设置情况
    评估方
    委托方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 0 m,与建 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 碍物,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 m,坡度不宜大于8%,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 其他车道连通,尽车善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 场,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 mX 12 m,高层建筑不宜小 于15 mX15 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不宜小于18 mX 18 m / K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 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且 范围内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 m,?肖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 度、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 m和10 m。建筑高度大于50 m的建筑,场地长度、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 m和10 m, 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 m,且不应大于10 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距机房、水箱间、天线等保持至少5 m距离,建筑到机坪 出口不少于2个,每个净宽不小于0. 9 m,四周设航空障 碍灯,并应安装应急照明灯和消火栓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 1.4平面布置
    6. 1-4.2 防火分区面积 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代替防火墙分隔的防火卷 帘 除中庭外,防火分隔长度不超过30 m时,卷帘长度不得 大于10 m;当防火分隔长度超过30 m时,卷帘长度不得 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大于20 m;防火卷帘、防护 罩等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 料等封堵  
    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 门 应设置在楼层较多一侧,且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  
    建筑内的防火隔墙 应采用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管道穿 越处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等封堵严密  
    防烟分区的划分、面积 建筑防烟分区面积应不大于500 汽车库不超
    过 2 000 m2
     
    挡烟垂壁等防烟分隔设施
    的高度、燃烧性能
    采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 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壁板无变形破损,悬挂牢固稳定  
    6. 1.4. 3 有顶棚的步行街、厨房 有顶棚的步行街不应设置有游乐设施、经营性展位等使 用功能场所,商铺与步行街之间、两侧商铺之间的隔墙 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 h,步行街、商铺与其他空间之间 隔墙耐火极限不小于3. 00 h,各商铺面积不超过300 m2o 有明火的食品加工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小于2. 00 h的 隔墙及乙级防火门窗与其他空间分隔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 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 设置的楼层、部位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应以耐火极限 不小于2. 00 h的隔墙、1.50 h不燃性楼板及乙级防火门 窗与其他空间分隔  
    厂房内员工宿舍、办公室, 以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 中间仓库等场所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 休息室应以耐火极限不小于2.50 h的隔墙a. 50 h不燃 性楼板及乙级防火门窗与其他空间分隔,至少1个安全 出口;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中间仓库应以耐火极限不 小于3.00 h的隔墙.1.50 h不燃性楼板及甲级防火门窗 与其他空间分隔  
    仓库内员工宿舍、办公室 和休息室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丙、丁类库房内设置的办公 室、休息室应以耐火极限不小于2. 50 h的隔墙、L 50 h 不燃性楼板及乙级防火门窗与其他空间分隔,并设置独 立安全出口  
    评估方  
    委托方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
    6.1.4.4
    控制室设置位置
    6.1.4. 5
    6.1.4.6
    6.1.4. 7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 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 h 的防火隔墙和1. 5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疏散门
    消防水泵房
    疏散

    锅炉
    火门、窗
    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消防水
    锅炉房

    防/、通风情况
    燃气
    炉房设
    储油间的分隔、
    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估
    柴油发电机房防火分隔
    柴油发电机房消防设施设 置
    检査结果
    宜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电磁 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 房间附近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喧级不应低于二级。附 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鬲畐火极限不低于2. 00 h
    的防火隔墙和L 5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 m的地下楼层
    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门应直通室外 或安全出贓娜啷鵬
    应釆取可靠防水淹及排水技术措施,通风量宜按照6次/h
    W w k w Ilk 1 1
    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 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且距离通向屋 林安酬口不应小于6 m;釆用相对密度(与,气密垦 的比值)不小于0.75
    置在地下下
    ■螂I■峋的锅炉,不得设
    有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 h的防火
    ?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 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
    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 m,,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3. 0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与锅炉间分隔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 所的上一层♦、下二度金贴加
    应丞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 h的防火隔墙和1.50 h的 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也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 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 n?,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 00 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与发电机间分隔
    储油间的分隔、储量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1.4.8 变配电室、瓶组间等其他
    重点部位防火分隔
    灭火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 限不低于2. 00 h的防火隔墙和1. 50 h的楼板与其他部 位分隔;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1. 00 h的防火隔墙和0. 50 h的楼板与其他 部位分隔;通风、空调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 乙级防火门  
    变配电室、瓶组间等其他 重点部位相应的灭火设施 设置情况 应配置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火灾报警和灭火 设施  
    6.1.5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 1. 5.2 安全出口的数量 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安全出口的位置 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安全出口的距离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 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 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 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 m  
    6. 1.5. 3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 向疏散方向开启,除甲、乙类生产车问外,人数不超过60 人且每槿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开启方 向不限  
    6. 1.5.4 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 距离 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房间疏散门到至疏散楼梯 距离 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疏散楼梯间及前室的门至 室外安全出口的距离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 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 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 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 m处  
    评估方  
    委托方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疏散楼梯的形式
    疏散楼梯间距和数量
    疏散楼梯内装修
    6.1.5.5
    6.1.5.6
    前室面积
    排烟窗
    层(间〕)
    层疏散楼梯
    (间
    、数量
    6.1.5.7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应满足标准中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要求
    应采用A级不燃性材料
    前室佝使用面聲: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 6.0 m2;柱宅建筑,不应小于4. 5 m2;与消防电梯间前室 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 库),不应小于10.0 n?;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n?;住 宅建筑剪刀楼梯间共用前星与消防电梯的四室合用时, 不应小于12. 0 m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少 于2.0 m2;合用前室不应少于3. 0 m2;矗为卜墙的防烟楼梯
    间無加尿内眉、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少于2.0 m2
    疏散走道
    置的高

    的面积
    避难走道内装修
    避 间
    避 形
    避难走道 和形式
    通向避难走道的防火门 号和种类
    下沉式广场的设置
    设置形式不应被改动,围护结构应完整,宽度满足要求
    个避难用仙司)嘅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 蛛应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
    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n? 计算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 或上下层断开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 用面积不应立于6.0 Hi。,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 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 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 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 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 磐道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手60 m;避难 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 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应采用A级不燃性材料
    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开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 离不应小于13 m,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 m2 ; 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且面 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L 0 m; 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按百叶通风口面 积的60%计算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 1. 5.8 消防电梯的位置、数量 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 于1台  
    手动控制、通信设施、速度
    和载重、轿厢内装修材料
    应能每层停靠,载重量不应小于800 kg,从首层至顶层 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 s,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 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 用不燃材料,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电梯井底排水设施 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 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
    10 L/s
     
    电梯顶部电机房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 极限不低于2.00 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 防火门  
    6.1.6建筑内部装修
    6.1.6 开关、插座、配电箱、高温
    照明灯具的防火隔热措施
    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材料上,开关、智慧消防产品 智慧消防插座和 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额定功率不小于60 W的白炽灯、卤鸨灯、高压钠灯、金 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 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釆取其他防火措施  
    装修是否影响疏散走道和 安全出口、疏散门、避难层 (间)等的疏散能力 水平疏散走道及门厅的顶棚装饰材料应为A级,其他部 位不低于B1级;避难层(间)、疏散楼梯间及前室均应使 用A级材料;内装修不得减小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 量及净宽度;疏散走道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不得设置有 误导人员安全疏散的反光镜子、玻璃等装修材料  
    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售
    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
    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装修对消防设施的影响 装修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消火栓四周装 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6.1.7防火构造
    6. 1.7.1 防火墙、房间隔墙和疏散 走道两侧的隔墙等防火隔 墙的做法 应符合GB 50016规定  
    防火墙、防火隔墙的管道 穿越等开口部位的防火封 堵情况 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 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 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 防火措施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6.1.7. 2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 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 道的设置情况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 分别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不应低于LOO h;电缆井、 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 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 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 囉W 口应直接开向室外,義:斗应能自行关闭且以不燃  
    管道井检查门的设置情况 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6.1.7. 3 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的设 置位置、耐火性能等情况 应符合GB 50016—2014中6. 5的规定  
    6.1.7. 4 天桥和连廊设曲位置、防 火分隔构造、长度等情况1 应符合GB 50016中6. 6的规定  
    6.1.7. 5 建筑外墙的外保温系统保 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及系统 构造 GB理硼由词琅地  
     
    编号:
    6.1.8 通风空谪
    共 页 第 页
    6.1. 8.1
    导除静电
    内的空气循

    接地装置情I

    四设置导除静电 瘢隽筑&
    风设备不应
    秦用金属鶯
    6.1.8. 2
    评估方
    委托方
    甲、乙类 环使用情况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
    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 房间通风设施
    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 类液体管道是否穿过通风 机房和通风管道的情况
    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 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 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 的25%
    然通风或独立的
    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
    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机 房和通风管道,且不应紧贴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1.9建筑防爆
    6.1. 9.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 房(仓库)的设置情况及结 构形式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 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 排架结构  
    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 的设置楼层位置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布置在单层厂房靠 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 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 构件布置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
    产部位的泄压设施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 门、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 的材料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 房的总控制室设置情况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6.1.9. 2 厂房(库房)泄压设施设置
    情况
    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 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 板和墙体的质量不宜大于60 kg/n?;屋顶上的泄压设施 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检查有爆炸危险的厂房 内,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封 堵情况 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洶不应与相 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散发较空 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 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 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 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连通处采用防火材 料密封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
    粉尘的厂房的屋顶、地面、
    墙面处理情况
    顶棚应尽量平整、无死角,厂房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散 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 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散发可 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6.1.10配电线路及应急照明
    6. 1. 10. 1 架空电力线及非消防配电
    的敷设情况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 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 罐的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规定。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 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 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配电线路 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 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评估方  
    委托方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消防配电线路的连续供电 情况
    消防配电线路电线 用及敷设情况
    6. 1. 10. 1
    除 住 房 设:
    :筑高 建筑: 丙类, .位置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 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备用消 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 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 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富 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 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南聿闭式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 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 于30 mm;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 1
    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 略属槽盒应釆取防 设在电缆井、 萬槽盒保护; I敷;暗敷时, .厚度不应小 不同的电缆 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贸内分 勾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
    室;消防电梯 (间),观众厅 普的营业厅、4 SX墨盧集的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 m2
    下蹲灘娜灘螂蠻散走H
    产尊所及疏散岸应设置刊
    灯参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
    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J部或顶棚
    或合 多功
    楼梯间、状
    的前 昆览f 亍、演 地下 人员 :照明 的上
    建筑高度大于100 m的民用建筑和一、二类隧道不应小 于1. 5 h;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 000 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 000 m?的 地下、半地下建筑、其他隧道不应,少于L 0 h;其他建筑, 不应少于0.5如 地面低水平照度对于疏散走道,不应 低于1. 0 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 3.0 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 0 lx;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 5.0 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 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 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低照度不应低于正 常照明的照度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单位名称   委托方  
    单位地址   检查时间  
    建筑消防 设施 □ A消防供配电设施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C消防给水设施
    □ D消火栓和消防炮
    □ E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 G气体灭火系统
    □ H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I机械排烟系统
    □J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K应急广播系统
    □L消防专用电话
    □ M消防分隔设施
    □ N消防电梯
    □ 0灭火器
    □ P其他
    ■此项已检查;口无此项;、有此项而未检查
    检查依据 □ GB5OO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O26U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O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O28K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O97M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 XF 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其他:
    主要仪器列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箱:
    ① 感温探测器试验装置; ?垂直度;
    ② 感烟探测器试验装置; ?多功能工程坡度测定仪;
    ③ 水喷淋系统试水装置; ?数字秒表;
    ④ 消火栓系统试水装置; ?数字试电笔;
    ⑤ 数字兆欧表; ?钢卷尺;
    ⑥ 数字照度计; ?感烟探测器试验装置;
    ⑦ 数字风速仪; ?纤维卷尺;
    ⑧ 数字声级计; ?游标卡尺;
    ⑨ 数字微压计; ?数字式接地电阻测试仪
    ⑩ 数字万用表;
    项目概况  
    单项负责人 评估人员  
    委托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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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共 页 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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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6.2.2消防供配电设施
    6. 2. 2.1供配电负荷等级
    1 一级负荷供电电源的供电
    情况,主备电源转换时间
    一级负荷供电电源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双重电源采用 一用一备工作方式时,其转换时间不大于30 s  
    2 二级负荷供电电源电压等
    级为10 kV时的供电情况
    二级负荷供电电源电压等级为10 kV时,其两回路应分 别取自同一座区域变电站不同变压器供电的两段母线 或取自两座区域变电站  
    3 三级负荷供电的情况 三级负荷供电除消防泵用电有特殊要求外,其他应按国 家相关的标准、规范执行  
    4 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和 容量 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各消防用电设备设 计火灾延续时间长的要求  
    6. 2. 2.2消防配电
    1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回 路,消防控制室、消防水 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 等处的末一级配电箱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消防控制室、消 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的供电设备,应在各自 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2 消防设备配电箱是否有明 显标识,标识是否准确,状 态是否正常 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 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 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3 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
    作程序
    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2.2. 3自备发电机组
    1 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
    等是否完好、正常
    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  
    2 储油箱内的油量和油位 情况 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运行3 h?8 h的用量, 油位显示应正常  
    3 燃油标号情况 燃油标号应正确  
    4 达到额定转速发电的时 间,发电机运行及输出功 率、电压、频率和相位 自动启动并达到额定转速发电的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发电机运行及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相位的显示均应 正常  
    5 机房通风设施运行情况 机房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评估方  
    委托方  
     
    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 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 功能 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的显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的显示、自检、消音、复位功能应 示、自检、消音、复位功能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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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 2.3. 3火灾探测器
    1 探测器的设置和选型 探测器的设置和选型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范》(GB 50116)要求  
    2 探测器安装是否牢固,是 否有松动、脱落、丢失和被 遮挡现象 探测器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松动、脱落、丢失和被遮挡 现象  
    6. 2.3. 3. 3火灾探测器功能试验
    1 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 应在试验烟气或温度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 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 认灯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2 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 当对射光束的减光值达到1. 0 dB~10 dB时,应在30 S 内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启动探测器报警确 认灯  
    3 线型感温探测器 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 信号;线性火灾探测器报警应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应在 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4 火焰(或感光)探测器 应在试验光源作用下,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动作,并向 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具有报警确认灯的探测 器应同时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5 管路采样的吸气式感烟探 测器 应在试验烟气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 信号  
    6 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 报警设定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6. 2. 3. 4手动报警按钮
    1 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和 数量 设置部位和数量应符合GB 50116要求  
    2 手动报警按钮安装情况 手动报警按钮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松动、脱落、丢失和被 遮挡现象  
    6. 2.3. 5火灾警报装置
    1 火灾警报装置安装 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  
    2 报警区域内设置情况 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合理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评估方  
    委托方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6. 2. 3. 6
    系统功能检查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面盘显 示情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 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 控制功能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时应处于正常的监视状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功能应正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正常
    6.2.4. 1消防水池
    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容积:


    ,水
    6.2.4消防给水设施
    消防水池容积
    显示
    无水位
    否正常
    消防水池容积应符合规范要求,应设置
    水位显7K装
    消防水池补
    6. 2. 4. 2消防水箱
    容积:
    消防水箱补水措施
    消防水箱容积,有无水岡 显#装置球位是否正常
    消 启, 止回
    消防水箱容积应符合规范要求。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 装置,消防水箱水位应正常
    稳压泵进、出口阀门是否 开启,有无标志
    稳压泵、气压水 泵控制柜 和外观情况
    稳压泵启动、停止,电接点 压力表的压力设定值和管 网压力
    稳压泵控制柜供 灯显示,是否处于 态
    箱 阀门是否
    标起,出水管上 关闭
    6. 2.4. 3稳压泵、增

    [水罐
    稳压
    ,运行状态
    指示
    消防水箱补困措施灘调
    标志,出

    运行平
    稳压泵、气压水罐和稳压泵控制柜安装应牢 稳,无锈蚀
    显示应正常,并
    制柜应有
    处于自动)
    稳压泵启动、停止运行应正常,电接点压力表的压力设 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网压力显示应正常
    稳压泵进、出口阀门应开启,并有明显标志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 2. 4. 4消防水泵房
    1 消防水泵房是否有消防专 用电话分机、应急照明灯 和标志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急照明灯,消 防水泵房应有明显标志  
    2 消防水泵是否采用自灌式 吸水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  
    3 消防水泵有无注明系统名 称和编号的标志牌。进、 出口阀门是否开启,启闭 标志牌是否正确 消防水泵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牌。进、出口 阀门应常开,启闭标志牌应正确  
    4 消防水泵的进、出口是否 设压力表,显示是否正常 消防水泵的进、出口应设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5 消防水泵及消防管道安装 情况 消防水泵及消防管道安装应牢固,无锈蚀  
    6. 2. 4. 5消防水泵控制柜
    1 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有注 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志 消防水泵控制柜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志  
    2 消防水泵控制柜供电,是 否处于自动状态和指示灯 显示是否正常 消防水泵控制柜应有双电源供电,应处于自动状态,指 示灯显示应正常  
    3 消防水泵主泵和备用泵, 运行情况 手动启停消防水泵主泵和备用泵,运行应平稳  
    4 主、备消防泵切换功能 主、备消防泵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5 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泵 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启动消防泵  
    6. 2.4. 6水泵结合器
    1 水泵结合器规格、数量和 安装位置和阀门安装方式 水泵结合器规格、数量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阀 门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泵接合器标志 水泵接合器应设标明用途的明显标志  
    3 控制阀是否开启,组件是 否齐全完整,无锈蚀 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组件应齐全完整,无锈蚀  
    4 水泵结合器开通功能 试水开通功能正常  
    5 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接口至 井盖的距离和接口位置 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接口至井盖的距离不宜大于0. 40 m, 接口应正对井口  
    6 水泵结合器防冻措施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应完好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编号:
    6.2.5消火栓系统
    6, 2.5.1消防供水设施

    6. 2. 5. 2消防管网
    周围环境

    消火栓安 否齐全
    消,外观
    量符
    消火栓供:
    要习
    6. 2. 5.4室内消火栓和
    火栓箱
    .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 10 M]
    碱跚跚岫郦
    消火 有无 箱门
    全箱安
    R志9
    F关情?!
    是否牢固,
    :是否齐全,
    消火栓箱安装应 箱门开关灵活
    有明显标志,箱内组件应升
    消火栓周围环:
    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
    消火栓栓口的安装位置, 栓口高度和方向
    消火栓栓口的安装位置应能保证水带与栓口连扌 安装高度、栓口垂直墙面向外或向下
    方便。
    6. 2. 5. 5消火栓系统功能
    消火栓静水压力
    静永庄力艾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 MPa,但 当建筑高度超过100 m时不应低于0. 15 MPa,高层住 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
    消火栓动压
    0. 07 MPa
    消火栓动压试验压力应符合相关要求。消防水泵由出 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 量开关等信号应直接自动启动,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能 接收其反馈信号
    评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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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2.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 2. 6.1消防供水设施
    1 检査内容同6.2.4
    6. 2. 6.2 管网
    1 报警阀后的管道材质和连 接方式 报警阀后的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镀锌钢管应 采用沟槽连接或丝扣、法兰连接  
    2 配水干管、配水管标志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作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3 配水干管末端有无电动
    阀和自动排气阀
    干式灭火系统和预作用系统配水干管末端应设有电 动阀和自动排气阀  
    4 水箱重力供水管的接法 水箱重力供水管应接入喷淋系统管网的部位应符合规 范要求  
    6.2.6.3报警阀组 类型: 规格: 数量:
    1 报警阀组位置和周围环境 报警阀组位置应便于操作,报警阀组周围不应有遮挡 物,报警阀附近应有排水设施  
    2 报警阀组的标志和压力 报警阀组应有注明系统名称、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 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3 报警阀组进、出口的控制 阀形式 报警阀组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不采用信号 阀时,应用锁具固定阀位,阀门应常开并有标识  
    4 报警阀组件、阀门标志和
    状态
    报警阀组件应完整可靠,连接应正确,阀门标识应正确, 开闭状态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水力警铃安装位置 水力警铃应设在有人值班的附近或走道  
    6 报警阀组功能试验
    a 湿式报警阀组功能 开启湿式报警阀试水阀,报警阀启动功能应符合规范 要求  
    b 干式报警阀组功能 干式报警阀组气源设备及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压力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c 雨淋报警阀组功能 雨淋报警阀组配置传动管时,传动管的压方表显示应符 合设定值  
    评估方  
    委托方  
     
     
    喷头设置部位和类型应符合要求,干式系统喷头应采用 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

    6. 2. 6. 6末端试水装置
     
    6. 2. 6. 7.1 W
    湿式系统功能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 MPa。水流 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鸣响;压 力开关应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 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6. 2. 6.7. 2 干式系统功能 系统组件应齐全,阀门开闭状态符合要求  
    系统功能:开启干式报警阀组的试水阀后,报警阀、压力 开关应动作,停止供气装置,联动启动择气阀入口电动 阀与消防水泵;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压力开关、电动阀 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  
    6. 2. 6. 7. 3 预作用系统功能 系统组件应齐全,阀门开闭状态符合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自动启动预作用报警阀组 的电磁阀、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压力开关应动作并自动 联动消防水泵;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压力开关、电动阀 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6.2.6.7系统功
    评估方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 2.6. 7.4 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喷 雾系统)功能 系统组件应齐全,阀门开闭状态符合要求  
    火灾状态下,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雨淋阀 的电磁阀,雨淋阀应启开,水力警铃应鸣响,压力开关应 动作并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应显示压力开关 和消防水泵的动作信号  
    传动管控制系统传动管泄压后,应自动联动雨淋阀,压 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鸣响,压力开关应直接启动 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应显示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 作信号  
    6. 2. 7泡沫灭火系统
    6. 2. 7.1消防供水设施
    1 检查内容同6.2.4
    6. 2. 7.2泡沫泵站和泡沫液贮罐
    1 泡沫泵站是否有消防专用 电话、应急照明灯和标志 泡沫泵站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急照明灯,泡沫 泵站应有明显标志  
    2 泡沫液贮罐罐体或铭牌、 标志牌 泡沫液贮罐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注明灭火剂型 号、配比浓度、有效日期和储量  
    3 贮罐配件及压力表 贮罐配件应齐全完好无锈蚀,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 放空阀及压力表状态应正常  
    4 泡沫液储罐、管道、比例混 合器和泡沫产生器外观 泡沫液储罐、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 道、泡沫产生器等应涂红色  
    5 阀门的标志和状态 阀门应有标识,开启状态应符合规范要求  
    6. 2. 7. 3比例混合器
    1 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和外观 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应牢固,无损伤、锈蚀,水流方向应与 比例混合器箭头方向相同  
    2 阀门和压力表 阀门启闭应灵活,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6. 2. 7.4泡沫产生器
    1 控制阀状态和标志 泡沫产生器控制阀应常开,并有明显标志  
    2 泡沫产生器安装情况 泡沫产生器安装应牢固,无损坏或变形,无锈蚀  
    3 吸气孔、发泡网及泡沫喷 射口状态 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不得有杂物进入 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挡泡沫喷射及泡沫流淌 的障碍物  
    评估方  
    委托方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6. 2. 7. 5泡沫喷头
    泡沫喷头安装情况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泡沫喷头安装应牢固,应无损坏或变形,无锈蚀
    喷头周围环境
    喷头四周不应有影响的障碍物并保证使泡沫直接喷到 保护对象上—
    立管与水平 属软管安
    6. 2. 7. 7泡沫消防:
    6. 2. 7.6 管道
    立管安装
    [锈蚀、变形和损
    泡沫
    泡沫消防炮控制阀状态
    泡沫消防炮控制阀应启闭灵活

    管道、

    防炮
    泡¥
    连接产生器的泡沫混合液立管在罐壁上固定应牢固,无 变形、锈蚀、损伤
    泡沫混合液立管与水平管道连接 应牢固,无锈蚀、破损
    6. 2. 7. 8
    系统类型
    过滤
    卜观
    回转与仰俯操作情况
    泡沫灭火系统功能
    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管道过滤器
    剛冃仰俯操作应尋清;操作角度应符合设定值
    系统能接收火灾报警信号,自动或手动开启泡沫灭火帝 统的控制阀和泡沫消防泵,直至泡沫产生器喷丄或喷射 泡沫,泡沫产生器入口的
    产生器喷洒应正常,消防
    消防泵的状态
    [应符合设计要求,泡沫 .备应显示控制阀和泡沫
    两端固定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口 IG541灭火系统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口气溶胶灭火装置口其他
    6.2.8气体灭火系统
    6. 2. 8.1 防护区
    防护区内和入口处设备设 置情况
    防护区内疏散通道,防护
    区门和出口
    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 护区和地下防护区,是否 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
    是否设置泄压装置
    防护区内应设疏散通道,防护区门为防火门,且应向外 开启并能自行关闭,在疏散通道与出口处,应设应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防护区内和入口处应设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应设安全 恐志和灭火剂释放諳示灯,应设置系统紧急启动和停止 按钮及手动自动转换装置
    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应设置机 械排风装置;灭火后防护区应能通风换气
    评估方
    委托方
    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装置 

    表C. 1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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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5 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 有人工作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6 防护区设有开口时,是否
    设置自动关闭装置
    防护区设有开口时,应设置自动关闭装置  
    7 围护结构、门窗和吊顶的 耐火等级 围护结构和门窗耐火极限不低于0. 5 h,吊顶耐火极限 不低于0. 25 h  
    6.2.8.2贮瓶间
    1 贮瓶间设置及标志 贮瓶间应设在靠近防护区的专用房间且有明显标志,出 口处应直通室外或疏散通道,应设应急照明  
    2 地下储瓶间是否设置机械 排风装置,排风口是否直 通室外 地下储瓶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直通室外  
    6. 2. 8. 3灭火剂贮存装置 规格: 数量:
    1 贮存装置固定标牌 贮存装置应设固定标牌,标明设计规定的贮存装置编号、 皮重、容积、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充装压力;驱 动装置和选择阀应有分区标志,驱动装置的压力应正常  
    2 灭火剂贮存装置规格 同一防护区内用的灭火剂贮存装置规格应一致  
    3 贮存装置的支、框架 贮存装置的支、框架应固定牢固,并采取防腐处理  
    4 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装置 是否设称重检漏装置 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装置应设称重检漏装置且应正常, 二氧化碳储瓶及储罐在灭火剂的损失量达到设定值时 发出报警信号  
    5 低压二氧化碳储罐的制冷 装置 低压二氧化碳储罐的制冷装置应正常运行,控制的温度 和压力应符合设定值  
    6.2.8.4系统组件(驱动装置、集流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流量讯号器、单向阀、喷头)
    1 系统驱动装置压力和标志 系统驱动装置压力表便于观测,压力符合设计要求;驱 动瓶正面应设标志牌,标明防护区名称,并安装牢固;电 磁驱动器电气连接线应釆用金属管保护  
    2 集流管安装及泄压装置 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并安装牢固,组合分配气体 灭火系统的集流管上,应设泄压装置  
    3 选择阀标志和安装高度 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性标志 牌;手柄应在操作面一侧,安装高度超过1.7 m时,应采 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4 压力讯号器 每个防护区主管道上应设压力讯号器、流量讯号器  
    5 液体单向阀和连接软管 容器阀与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液体单向阀,单向阀 与容器阀或单向阀与集流管之间应采用软管连接  
    6 喷嘴 喷嘴应无堵塞现象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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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6. 2. 8. 5气体灭火系统功能
    1 功能试验 自动状态下,灭火控制装置和报警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 个相关的火灾信号或手动启动紧急启动按钮后,启动防 护区声、光报警装置,在不超过30 s延时时间内,自动启 动驱动装置的电磁阀,延时时间内关闭防护区通风设施 和开口阀门,气体释放后,防护区门口的气体释放灯应 点亮,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能显示火灾报警信号、联动 控制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系统的启动信号和气体释放 信号  
    2 紧急停止推/ 应急切断应能在不超过30 s延时时间内可靠地切断自 动控制功能  
    6.2.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6. 2. 9.1风机控制柜 g 剛鲫剛M贓 '
    1 风机控制柜的标志 柄机饗麟發驟糖称和编号的标志R  
    2 风机*制柜供电和状态, 风机控制柜应有双电源供电,指示灯显示应正常  
    3 手日 h自动斯换装置精跚 h    
    6. 2.9.2机械加压送风机 数量:['他棚1111硼1瓣矚m觸他k 1
    1 机的铭牌和标志 送风机的铭牌清晰,并有注明名称和鏡j号的标志  
    2 风』 卜[反馈h    
    6. 2. 9. 3送风道U  
      风机和风道的软连接情况 风机和风道的软连接应严密完整,风道无破损、无变形、 无锈蚀  
    6. 2. 9. 4 送风阀(口)
    1 送风阀(口浦殳装 送风阀(口)的安装应牢固,无损7  
    2 送风阀开启与复位状况 密1阀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尚苛靠,关闭时应严密,反 馈信号应正确  
    6. 2. 9. 5系统功能
    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功能 测试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送 风阀、送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2 送风口的风速测试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 m/s  
    3 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 室、消防电梯前室和避难 层(间)的余压值测试 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避难层 (间)的余压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6.2.10机械排烟系统
    6.2.10.1机械排烟风机控制柜
    1 排烟风机控制柜的标志 机械排烟风机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2 排烟风机控制柜供电和 状态 机械排烟风机控制柜应有双电源供电,指示灯显示应 正常  
    3 排烟风机控制柜的手动、 自动切换装置 机械排烟风机控制柜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6.2.10.2 排烟风机
    1 排烟风机的铭牌和标志 排烟风机的铭牌清晰,并有注明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2 排烟风机运行状态和反馈 排烟风机现场、远程启停正常,启动运转平稳,旋转方向 正确,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风机的工作状态  
    6. 2.10. 3排烟道
    1 风机和排烟道的软连接 状况 风机和排烟道的软连接应严密完整,排烟道无破损、无 变形、无锈蚀  
    6.2.10.4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防火阀、电动排烟窗
    1 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防火 阀、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安 装和环境 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应安 装牢固。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1. 00 m.  
    2 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防火 阀、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开 启与复位的情况 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开启 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3 手动控制装置 除常开的阀(口)外,现场应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6.2.10.5系统功能
    1 机械排烟系统自动和手动 启动功能 机械排烟系统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排烟阀、排 烟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2 排烟口(排烟阀)联动排烟 风机功能 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排烟阀)开启时,排烟 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3 排烟口的风速测试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 m/s,排烟量符合设计要求  
    4 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的 切换功能 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应自动切换到高速运行状态  
    5 电动排烟窗系统功能 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  
    评估方  
    委托方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6.2.11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状态
    应急转换时间
    疏散照明的地面低水平 照度
    6.2.11.2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状态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应 正常
    消防应急照明如其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 s
    疏散照明的地面低水平照度应满强规范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应牢固、无遮挡,指示方向明显清晰
    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指示 标志设置
    疏散指示标志地面中心 照
    6.2.12消防应急
    灯应正常,地面

    播系
    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应符合规范;
    1 扩寿机的显示和监味 仪蝸1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动作灵活。监  
        听功能正常  
     
    6.2.12.1 扩音
    6.2.12.2扬声覆
    扬声器安装情况
    安装牢固、外观完好,音质清晰
    6.2.12.3系统功能
    话筒播音功能
    应能用话筒播音
    播音区域和音质
    自动播:
    6.2.13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蒿 低压配电室、防排烟机房、 消防电梯等是否安装消防 专用电话
    消防专用电话是否直通方 式呼叫
    评估方
    委托方
    应在火灾报警后,按设定的控制程序自动启动消防应急 广播,控制程序应符合要求
    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
    应急广播声级
    环境噪声大于60 dB的场所,消防应急广播应高于背景 噪声15 dB
    消防 、高低压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消
    防电梯等部位应设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以直通方式呼叫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通话音质应清晰
    通话功能和音质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4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 企业消防站等处是否有外 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外线电话  
    6.2.14防火分隔设施
    6.2.14.1防火门
    1 组件、标识、关闭情况 组件及标识齐全完好,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  
    2 自动闭合功能和内外侧开 启功能 防火门应能自动闭合,双扇防火门应按顺序关闭;关闭 后应能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  
    3 常开防火门自动控制功能 电动常开防火门,应在火灾报警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4 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
    制系统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
    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
     
    6. 2.14. 2 防火卷帘
    1 组件及标识情况 防火卷帘组件及标识应齐全完好,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  
    2 防火卷帘功能 现场手动、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及温控释放功能应正常,
    关闭时应严密。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
     
    3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自 动控制功能 安装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一个相关探测器报 警后下降至距地面1. 8 m处停止;另一个相关探测器报 警后,卷帘应继续下降至地面,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 馈信号  
    4 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 自动控制功能 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确认后,应直接下降 至地面,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6.2.14.3电动防火阀
    1 电动防火阀状态 电动防火阀应完好无损,开启与复位应灵活可靠,关闭 时应严密  
    2 电动防火阀自动控制功能 电动防火阀应在相关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自动关闭并反 馈信号  
    6.2.15消防电梯
    1 消防电梯迫降按钮测试 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按 钮时,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层按钮 不能呼叫控制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2 轿厢内的专用对讲电话通话 轿厢内的专用对讲电话应正常  
    3 首层到顶层运行时间 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60 s  
    4 消防电梯自动控制功能 联动控制的消防电梯,应由消防控制设备手动和自动控 制电梯回落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检查对象  
    检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
    □ GB 255O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刃
    □ 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卫
    □其他:
    注: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应注明其版本号
    评估人员 l_L> ZX.
    冈位
    姓名
    单项负责人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委托方  
     
    委托方  
    检查时间  
     
    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傍》
    里》
    分工 签字 职业资格
         
         
         
         
         
         
    执业印章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6.3.1消防工作组织
    6, 3.1.1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以正式文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并以正式文件确定消防安
    归口管理部门
    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
    :随机抽查提问2个业务部门人员掌握消防职责情况
    应成立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
    6.3.1. 2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人
    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应按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 育和培训、消防安全奖惩等工作
    应书面明确产权方、使用方、统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 责Wlik W他他瓣酬他MWh ■ I
    现场提问产权方、使用方、统一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应 掌握自身消防安全职责 —
    共有I用)建 消
    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应明确本单位负责落实日常消 防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消防安全
    组织
    全管
    人、
    确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负
    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f  
    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 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组织蕨矗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 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 施演练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2 消防安全管理人 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工作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 检查督促其落实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 保养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奖惩  
    6.3.2 消防安全制度制定 及落实情况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符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情 况,相关培训的内容、频次应符合要求,相关工作记录应 规范并体现出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相关岗位人员曾经得 到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内的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及发现问 题的处置程序应符合规定,检査巡查记录规范,有效运行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有效落实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且 得到有效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且得到有效 落实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本单位用火、用电审批 程序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应结合本单位 实际制定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包括防雷、防静电) 应明确责任部门并确定检查频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评估方  
    委托方  
     

     

    表C. 1 (续)

    编号: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6.3.3防火检查巡查及隐患整改

    6. 3. 3. 1
    6. 3. 3. 2
    6. 3. 3. 3
    火灾隐患整改
    评估方
    委托方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防火检査, 其他单位至少每月进行1次防火检查
    防火检査的内容应符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
    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 h
    1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移力臨夜间防火巡査,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 賦际直织夜间防火巡査
    巡查部位和内容应符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吊 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邮 V  防火巡査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 险,无法当场处置的,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对卩报
    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 査记录上签名
    防火巡査人员应掌握制度内容并及时发现、处置火灾 隐患
    应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处置程序,内容应包括对火灾隐患 的认定,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
    员,整改资金落实等
    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制定和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火灾隐患整改有关档案资料应及时建立、更新和归档
    从日常防火检査、巡査记录中抽査的隐患,整改工作应 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时限实施,隐患整改效果现场可 以核查
    表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査结果
    6.3.4 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单位应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向公众宣传防火、灭 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 全常识教育  
    消防专门培训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 员应接受专门培训  
    员工岗前培训 单位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 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1次消防 安全培训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应进 行1次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满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第三十六条规定  
    员工消防素质 通过闭卷考试、现场提问、实地操作等形式,核査员工是 否清楚岗位火灾危险性,是否能够熟练操作灭火器、室 内消火栓等,是否会检査消除火灾隐患、是否会组织引 导人员疏散  
    6.3.5 消防通道 应随时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安全出口 应随时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等现象  
    常闭式防火门 应处于关闭状态  
    建筑外窗、疏散通道 设置障碍物 不应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6.3.6 工作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交接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消防控 制设备故障处置等制度规程,应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 技术要求》(GB 25506)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201)的规定  
    值班值守 检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排班表和值班记录,核实落实24 h 双人值班要求的情况  
    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 业技能鉴定,持有相应技能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设施操作 模拟火警信号,现场测试值班人员应具备熟练操作设施 和应急处置的技能  
    工作记录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等工作记录应及时填写、更新、归档  
    比对设备火警、故障信息与相应运行记录,检查火警信 息和设备故障是否及时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置  
    评估方  
    委托方  
     

     

    编号:
    序号
    检査内容
    安全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
    6.3.7
    6.3.8
    表C. 1 (续)
    标准要求
    应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职责和安全操作 规程
    应明确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电工、焊工、易燃易爆危险化品操作人员应持证
    不应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用电安
    应定期组织对用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检査
    应建立并落实用火审批制度
    动火现场要安排专人值守,配置灭火器材设施

    否应存在违规用火现象
    应将内部火灾、爆炸危险源确定为重点部位
    确定重点部位不应有遗漏
    重点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三部

    危险品储存量不应超过规定要求
    电气线路敷设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无私拉乱接电线 现象
    应制定消防安全重 故应急处置操作程
    点部位管理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及事
    配电箱、开关瑚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电热 器备的高温部位应采取不燃材料隔热措施
    厨房烟道应定期隧行清理
    检査结果
    重点部位确
    防火标志设置
    严格
    浦冠養阅麻遮査林街 ,事故处 料,能够核实重点部位日常防火巡查、 应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应能及时发现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评估方
    委托方
    ,加强值
    录及有关材
    改火

    落实情况,不
    现场提问各重点部位至少1名员工,应能掌握安全操作 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应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危险 品安全管理责任
    不同性质危险品不得混存混放
    易燃易爆危险品出入库应严格落实登记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汽 油等物品
    C. 1 (续)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查结果
    6.3. 9 建队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单位 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其他单位应建立志愿消防队  
    明确专职和志愿消防队职责任务  
    消防队员 人员数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的相关规 定要求  
    消防装备器材配备 应结合实际需要,为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  
    日常工作制度 应建立并落实消防队定期例会、业务培训制、训练演练、 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应建立与附近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 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  
    队员管理 专职消防员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
    证书
     
    工作定期报告 单位专职消防队应每年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 训练和演练情况  
    实地测试 现场模拟火情,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员应能及时到场并具 备灭火技能,与附近消防、专职、志愿消防队能够联动并 一同处置火灾  
    6.3.10 预案制修订 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  
    预案内容应符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  
    结合情况变化和演练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 订完善  
    组织演练 单位应明确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 责任人和职责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演练计划,确定组织预 案演练的频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其他单 位应至少每年组织1次演练  
    演练效果 被随机询问的员工应能熟练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程序  
    模拟警情,现场组织全面或局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 练,各小组能够按照预案完成灭火疏散任务  
    评估方  
    委托方  
     

     
     

    附录D
    (资料性)
    评估意见表
    表D. 1建筑防火评估意见表
    编号:表D.2建筑消防设施评估意见表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估意见
    6.2.1 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  
    6.2.2 消防供配电设施  
    6.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2.4 消防给水设施  
    6.2.5 消火栓系统  
    6.2.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2.7 泡沫灭火系统  
    6.2.8 气体灭火系统  
    6.2.9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6. 2.10 机械排烟系统  
    6.2.11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6. 2.12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6. 2.13 消防专用电话  
    6.2.14 防火分隔设施  
    6. 2.15 消防电梯  
    6.2.16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功能  
    6. 2.17 灭火器  
    评估方  
    委托方  
     


    表D. 3 消防安全管理评估意见表
    编号:

    附录E
    (资料性)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示例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示例见表E. 1。
    表E. 1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示例
    报告编号:XXXX(年号)—XXXXXXC自编号)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格式文本)
    委托单位   评估项目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年 月曰
    (评估机构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委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估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评估项目 基本情况
    评估依据
    叙述委托单位基本,

    防安 其中 结果迪 估情
    项目消防安全评估所依据的主要消防法规(
    标准),并标注技术标准的版本号
    壬务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要求
    逐个列 消防
    见)、消防技术标准(含地方
    作.
    评估交底辦会议席
    管理三个单项、共计
    消防安全方面
    对发现的火灾威幟者消防安全问题均已提出整改建议,并 以会议形式对委托单位进行了反馈。
    为碧信為瀟M風岬岫瓜^_、 为单项评估负责人,—年—月
    瀬I爛讎瞬位消防安全评估》的规定输对建筑消防设施、 隐,者消防安全问题,
    (详见各单项评估 —月—日将评
    一处,
    消防安全管理方
    邮輙进行了评估,共发现——处」 一处
    评估情况概述
    项目负责人审核
    (技术负责人)
    签发
    (法定代表人)

    表E. 1 (续)
    序号 评估子项 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问题 整改建议
    1 建筑消防合法性    
    2 建筑使用情况    
    3 总平面布局    
    4 平面布置    
    5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 建筑内部装修    
    7 防火构造    
    8 通风空调系统    
    9 建筑防爆    
    10 配电线路敷设及 应急照明设置    
    单项评估负责人 (执业印章)
     


    表E. 1 (续)


    表E. 1 (续)
    序号 评估子项 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问题 整改建议
    1 消防工作组织    
    2 消防安全制度    
    3 防火检查巡查及 隐患整改    
    4 消防安全宣传 教育和培训    
    5 安全疏散 设施管理    
    6 消防控制室管理    
    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8 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管理    
    9 专职和志愿
    消防队管理
       
    10 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演练    
    单项评估负责人 (执业印章)
     


    表E. 1 (续)


    表E. 1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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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技术负责人 评估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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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评估负责人 单项评估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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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评估负责人 评估人员
     

    XF/T 3005—2020
    参考文献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6—2012
    GB 50160—2008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监督检
    中华人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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